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单位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单位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统考。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系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并按照我校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的可通过审核。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我系将会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本环节工作拟于5月20日前完成,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五、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系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形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我单位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90分、英语口语1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复试在6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1242364; 联系email: xhyan@fudan.edu.cn 物理学系网站:http://phys.fudan.edu.cn/main.htm 本实施细则由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