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初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深同志们对国家制度体系的认识,11月17日晚,物理学系2018级本科班在恒隆物理楼237开展了第四次党章学习小组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由金晓阳老师主持,20余名党章学习小组成员积极参与。 学习开始之前,金老师对入党流程的部分要点再次进行提示,随后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十九届四中全会。这次全会聚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金老师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对于同学们而言是相对陌生的概念,学习起来具有一定难度,本次活动仅是初步学习和整体把握,大家在日后还应原原本本地深入学习。 首先,王同志介绍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背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承接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分为三大板块,制度体系涵盖了“五位一体”各方面制度及其他保障性制度。 郑同志结合《决定》原文及自身学习收获介绍了国家政治制度的相关内容。经过一系列的主题教育的实践,《决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首次上升到制度层面。郑鑫同志还为大家区分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党的全面领导”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组织内的领导方针,而“全面领导”则指党对其他组织(包括非党组织)的领导。 王同志介绍了《决定》中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制度。经济制度方面,她抓住了“科学精神”、“工匠精神”和“创新型国家”三个关键词,阐明了经济发展与创新的关系;社会制度方面,她为大家解读了不断发展的“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它是新时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典范。 陈同志为大家讲解了生态文明制度和其他保障性的制度。生态文明方面,《决定》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展现了我党坚定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千年大计的决心;而结合近期香港局势,《决定》中“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显得更加具有深刻现实意义。 作为总结,陈昊楠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四个现代化”基础上的“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与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一脉相承、融为一体、完全一致的。 对于同学们来说,学习会议文件精神是难啃但也必须啃的硬骨头,需要反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这次学习,同志们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初步的整体把握,希望同志们在日后继续体会《决定》的内涵、领会全会的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