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与“拔尖计划”学习,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物理学系“拔尖计划”荣誉学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凡满足下列条件的物理学系本科生均可以参加“拔尖计划”荣誉学生评选: 1. 积极参加面向“拔尖学生”的各物理课程讨论班、暑期班等。课程/活动结束后,主讲老师将提交学生参加情况到系教务室。 2. 积极申报莙政、望道、登辉等科研项目。 二、选拔原则 1. 选拔的主要依据为物理学专业课程的绩点,且结合参加课程讨论班、暑期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课程的成绩占总评的70%;参加讨论班、暑期班等情况占总评的30%。参加讨论班、暑期班的科目数及每门课任课老师给出的参加情况评价意见是荣誉学生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2. 参加/完成莙政、望道、登辉等科研项目的同学将视项目执行情况给予适当加分。 三、选拔时间 1.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3-4月份)进行选拔。 2. 每学年5月份将最终选拔结果上报校教务处备案,且在物理学系网站公布。 四、选拔年级及其人数 1. 物理学系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同学。 2. 每个年级10-20位同学。 五、奖励办法 1. 颁发由系主任亲笔签名的“荣誉学生证书”。 2. 可以优先参加系际层面的境外交流项目的选拔(对二、三年级同学)。 3. 颁发一定的奖学金。